公告日期:2024-05-25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胡鸿高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鸿高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胡鸿高先生,195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
法律学专业本科学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复旦大学法律学系讲师、经济法学教研室主任、法律学系副系主任、副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律学系系主任、博士生导师;2007 年 5 月至今,任复旦大学法务委员会主任、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4 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胡鸿高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4、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对《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虎先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四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我同意公司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 282 号 D 栋公司会
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1) 审议《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虎先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4)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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