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德科立资讯
2024-04-25 19:02:0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德科立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
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32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8.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79,763,2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5,409,219.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4,353,980.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4 日
出具了“苏公 W[2022]B08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国泰君安、募集资金账户开
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 62,425.00 60,000.00

2 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目 21,162.00 18,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08,587.00 103,000.00

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64,353,980.82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 19,3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
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