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华峰测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96,29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41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297.53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71.67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225.8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0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建设周期
资金金额
1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 80,589.68 80,589.68 36 个月
建设项目
2 科研创新项目 24,410.32 24,410.32 /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115,000.00 115,000.00 /
注 1: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延期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建设周期由 24 个月延至 36 个月。
注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5 亿
元、募集资金 1.5 亿元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 5 号楼 101、102、103 号的房
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由 65,589.68增加至 80,589.68 万元。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 80,589.68 67,412.02
地建设项目
2 科研创新项目 24,410.32 11,344.76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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