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李艳芳)
作为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艳芳: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
济法学博士学位,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陕西财经学院(现合并入西安交
通大学)教师;1989 年 1 月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2018 年 2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或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李艳芳 7 7 7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未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及会前沟通的机会,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和跟进董事会决议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公司在召开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前,积极组织和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条件和充分支持;公司管理层能够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帮
助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交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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