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2023 年,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部门规章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货币资金、金融工具、研发费用、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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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年报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完成情况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天健所在本年度的审计过程中遇到重要会计、审计或其他事项时,及时向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进行咨询,妥善处理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选(续)聘的监督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与
会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对天健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该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监督情况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与会
委员听取并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着重关注了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重要风险等内容,并同意天健所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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