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任期内(指 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下同)的
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3 年任期内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国杰,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经济
学院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ACCA,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
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9 月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
2010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质量控制及专业技术部总监,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质控部总监,2023 年 9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
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综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
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结合自身专业做出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对于公司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投资融资等领域发挥自身专
业优势,提出可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任期内,本人未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
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截至 2023 年末 2023 年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任职状态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杨国杰 现任 2 2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
了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本人获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本人依法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积极保障好股东行使其质询权利。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
年任期内,本人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按时出席会议,认真研讨
文件,为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共计召
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2023 年 本人应出席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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