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4-033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军先生、袁道迎先生、陈灿先生、韩辉锁先生、张小赛先生、林仕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提名高来阳先生、彭征安先生、邹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彭征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高来阳先生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培训学习,彭征安先生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邹敏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培训学习。
二、第四届董事会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
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月 26 日
附件:
刘军先生,1977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任铁道部第一勘察设计院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任南京东大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营销经理;2007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军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南京万德斯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2,745.52万股。
袁道迎先生,197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任南京中电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废水事业部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10年7月,任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2010年8月至2012年7月,任南京中创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2年8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袁道迎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55.61万股。
陈灿先生,198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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