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德斯”)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现就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3、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冀洋先生,1988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7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东南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人员;2017 年
11 月至今,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岗教师、副教授;现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的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3 年独立董事参加各项会议情况表:
董事会 股东
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 大会
姓名 本年应 本年应
参加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参加次 亲自出 亲自出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冀洋 9 9 0 0 5 5 2
本人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议案,未有异议。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恪尽职守、勤俭诚信的忠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0 0
注:“-”代表本人非该委员会成员。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委员会的工作中,本人通过专业知识,审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以确保公司内控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2023 年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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