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6,800,455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6,800,455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7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 号),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570,000,000 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69,225,97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774,022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涉及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6,800,45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9%,现锁定期即将届
满,将于 2025 年 1 月 7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就所持股份锁定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
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及承办人变更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杨沁先生和程杰先生为公司保荐代表人,负责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法定持续
督导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0 月,因程杰先生工作安排原因,不再
负责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委派陈溦先生接替程杰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杨沁先生、陈溦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pm.cn)上披露的《江苏亚虹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9)。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800,455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