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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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16: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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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10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 ...... 7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
议案二: ...... 8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
议案三: ......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 9
议案四: ......1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11
议案五: ...... 18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保证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大会发言”议程。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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