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被保荐公司名称: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
司 司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云帆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号
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仇浩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
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460号文”批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德龙激光”)已于 2022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30.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85.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603.15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1,381.97 万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作计划。 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中信建投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协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开展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德龙激光在持续督导期间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2023 年度,德龙激光在持续督导期间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德龙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激光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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