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1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现拟针对《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
相应修订,并形成新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1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 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司形式作出决议; 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
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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