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4.会议由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 2023 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和审计过程中切实起到了监督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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