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桂香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桂香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桂香,女,1978 年 11 月出生,法律专业硕士。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3 年 6 月,担
任无锡尚德电力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高级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
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王桂香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 5821 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到 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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