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4-045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柔姿女士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在 2024 年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3、审议通过《关于进行 2024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2024 年中期分红,能够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能够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进行 2024 年度中期分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以自身高质量发展助力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通过夯实经营、强化回报,切实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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