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0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工作总结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等要求和贵局的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发证券”)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
骨科”、“公司”、“辅导对象”)于2 0 1 9年1 2月3 0日签订了《辅
导协议》,并于2 0 1 9年1 2月3 0日向贵局办理了辅导备案手续。
按照拟订的辅导计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国证监会
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照学习及检查,落实了辅导工作
的相关事项。广发证券作为威高骨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辅导机构,认真履行辅导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威高骨科
进行了有计划、有步骤、多层次的系统辅导,所辅导的内容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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