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莱特光电资讯
2024-06-19 19: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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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0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1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8/24,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兼总经理王亚龙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 年 8 月 23 日~2024 年 8 月 22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0,000 元~50,000,000 元

回购价格上限 29.34 元/股(含)(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
为 29.40 元/股(含))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804,8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970%

实际回购金额 49,991,225.46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88 元/股~24.00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40 元/股(含),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2)。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9.4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9.34 元/股
(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完成回购股份,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80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70%,回购最高价格为 24.0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 13.88元/股,回购均价为 17.82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49,991,225.46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
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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