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01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任期届满。公司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适当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宫志刚先生、张冉先生、李绍波先生、董强先生、孟祥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程新生先生、张香文先生、李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李恩先生、程新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 1 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新生先生、张香文先生、李恩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对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未发现其中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军先生、马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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