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柴远波)
作为邦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柴远波: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3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职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职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至今任职于黄河科技学院。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
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柴远波 10 10 9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中
担任相应职务并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2次,除在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外,本人对相关议案表决意见均为同意。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
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
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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