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999 弄 3 号 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专人送
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保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
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内容,2024 年上半年,公司深刻贯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持续聚焦主业、优化运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沟通,公司经营质量与效率均提高,发展稳健。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相关规定、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在
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
(含税),以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的总股本 210,542,274 股为基数计算,
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8,421,690.96 元(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 11.96%。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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