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技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彦峰)
东来技术资讯
2024-04-26 16:10:4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高彦峰,作为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高彦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博士学位。材料学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013)、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15)、中科院“百人计划”(2006)、上海市“浦江人才”(2008)和“优秀学术带头人”(2014),承担百人计划和浦江人才项目结题均获优秀。现任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我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我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参加股
姓名 数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东大会次
数 席会议 数

高彦峰 1 1 1 0 0 否 0

注:2023 年 9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3 年 12 月,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本人于 2023 年 12 月开始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本人在任期期间应参加董事会 1 次,股东大会 0 次。

我在召开董事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为各项 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准备。董事会举行会议的过程中,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 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个人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我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合计召开 10 次会议,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开 2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在我任期期间,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为各项议案的 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 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 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制定,我们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 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我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

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