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 2020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同意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118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2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6,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508,571.90 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7,091,428.10 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
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761 号《验资报
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来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东来技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
期限已满,东方投行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主要办公地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法定代表人 崔洪军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李鹏、于力
联系电话 021-23153888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129.SH
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
主要办公地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 1221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忠敏
实际控制人 朱忠敏、朱轶颖
联系人 邹金彤
联系电话 021-39538548
联系邮箱 IR@onwings.com.cn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0 年 10 月 23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东方投行作为东来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按有关规定指定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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