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蓝特光学资讯
2024-04-24 20: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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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期限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0 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限、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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