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聚辰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辰股份”或“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聚辰半导体(香港)
有限公司(为 IPV Capital II HK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下简称“聚辰香港”或“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3,180,000 股,占聚辰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
本次询价转让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
询价转让。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
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 聚辰香港 10,985,073 6.92%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 IPV Capital II HK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 5%。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 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权属清晰,均已解除限售。出让方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 形。出让方非聚辰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 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第六条规定的窗口期。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份数量为 3,18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转让
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号 拟转让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股份比例 转让原因
量(股)
1 聚辰香港 3,180,000 2.00% 28.95% 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信证券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 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4
年 7 月 2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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