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10-22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ST 卓然 公告编号:2026-110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一审程序终结
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原告请求判令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支付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的利息 51,458.33 元(本息合计 10,051,458.33 元),以及自
2026 年 8 月 2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并请求判令子公司卓然(靖
江)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锦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由三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法院裁定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本次诉讼程序终结,但并不代表案涉债权债务已经消灭,原告仍有权就同一债权另行提起诉讼,相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然股份”)于2026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以下简称 “农业银行浦东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卓然(靖江)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卓然靖江”)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锦红为被告,向上海市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6) 沪 0115 民初 104173 号。案件立
案受理后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最新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卓然靖江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6) 沪 0115 民初 104173 号之一〕。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农业银行浦东
分行在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相关规定,裁定:本案按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撤回起诉处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裁定按原告撤诉处理仅为本案诉讼程序终结,并不产生消灭案涉借款及保证实体债权债务的法律效果,农业银行浦东分行仍有权依据原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就案涉债权另行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主张权利,后续是否会再次发起诉讼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持续与相关债权人保持沟通,积极妥善处理相关债务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如后续债权人就该笔债权重新提起诉讼,公司可能面临承担还本付息、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支出,将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存在被司法查封、强制执行、司法拍卖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仍将持续存在。
2、目前,公司尚有多起未结诉讼案件,相关案件的裁判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承担案件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等额外支出,将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如公司无法按期足额清偿到期债务,公司及子公司名下资产存在被司法强制执行、司法拍卖的风险,公司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3、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根据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继续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已触及相关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未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5、截至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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