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思林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思林杰资讯
2024-07-04 17:59:10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州·2024 年 7 月


目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5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
议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
议案五:《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股东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股东大会通知载明的证明文件,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方可出席会议。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董事会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大会发言,请于会前 10 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股
的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登记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及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法律见证。本次大会由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期间依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