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25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437.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86.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951.06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0]230Z0085 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0 月14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全部剩余
超募资金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共计 8,376.30 万元(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超募资金金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投资建设北方集成电路二期
电子大宗载气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
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及 2024 年 10 月 15 日披露的《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宏”)需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4 年 11 月 20 日,北京金宏与公司、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储金额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账号 (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
北京金宏电子 北方集成电路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
材料有限责任 二期电子大宗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8112001013500832354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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