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宏气体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以下简称“IPO 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437.1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86.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951.06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0]230Z0085 号”的《验资报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16.00 万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4.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415.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 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上述 IPO 募集资金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宏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4年7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4年8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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