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
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626,119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626,119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金宏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收到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 2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6)。
3、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2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4、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5.48 元/股调整为 15.2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 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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