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拟修订前 拟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总经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总经理
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由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
1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 员。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
2 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
份)的派发事项。 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分配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为:…… 政策为:……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 ……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
政策。 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政策。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80%;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当 达 到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80%;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3 40%;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当 达 到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 40%;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3)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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