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品特装: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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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7: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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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27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 1,14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问题。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事务所所为公司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大华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
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大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12 月 11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前,大华就独立性确认、计划的审计范围、计划的审计时间和识别出的特别风险等相关情况,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了充分的沟通。

(三)在 2023 年年度现场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核查职能,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度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并对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进行了督促,以保证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年度审计和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

(四)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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