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大地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大地熊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贵部于2024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对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266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我们”或“年审会计师”)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地熊”或“公司”)的年审会计师,就贵部问询函中涉及本所的相关
问题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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