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一月
声明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诺泰生物”)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交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其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特为其向交易所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同。
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或“南京证券”)。二、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一)保荐代表人
南京证券指定肖爱东、崔传杨作为诺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肖爱东先生,保荐代表人,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一部副总经理、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1999 年加入南京证券,拥有近 20 年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历。先后主持或参与完成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IPO、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崔传杨先生,保荐代表人,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二部业务董事、经济学硕士,拥有 10 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参与并完成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南京证券指定孙丽丽作为诺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其执业情况如下:
孙丽丽女士,注册会计师,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六部总经理助理,拥有近八年投行从业经验,曾先后主持或参与奥派股份(830794)、诺泰生物(835572)、佳力奇(871143)等新三板挂牌及融资项目。在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诺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马平恺、季玉杰、庄天承、冯华忠、陈令轩、汪魏巍。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浦路 28 号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09 年 04 月 03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5 年 9 月 30 日
注册资本:15,988.78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德毅
联系方式:0518-85797889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原料药、片剂、硬胶囊剂、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均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制药技术、生物技术的研发;医药中间体、多肽中间体的生产(药品、保健品、食品、饲料等涉及专项审批的产品除外);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一)南京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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