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安旭生物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安旭生物资讯
2024-12-18 15: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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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9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5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9 月 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
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3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333,4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78.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29.86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445.23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105,584.63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XYZH/2021HZAA10537”
《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重新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同意调减原募投项目“年产3 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将原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合计15,152.78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及其他超募资金 9,887.02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新募投项目“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足

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

由于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农业银行、杭州银行)近日在杭州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对各方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资金 存单金额 合计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华夏银行杭州分 10463000000791395 3,022.1548 4,000.00 7,022.1548
行解放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2 份有限公司杭州 19033201040026325 7,689.9543 1,000.00 8,689.9543
新城支行

3 杭州银行江城支 3301040160018771108 0 0 0


注:以上金额为截至 2024年 12 月 17日的账户余额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
金余额为准。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甲方拟将募投项目之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7,022.1548 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投入新项目“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目”。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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