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精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数据更新版)
华锐精密资讯
2024-05-17 20:31:0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18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精密”或“本公司”或“本集团”或“公
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由株洲华锐硬质合金工具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设立。株洲华锐精
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经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于 2007 年 03 月 07 日成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799104619D;总部公司注册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 68 号。
2.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硬质合金数控刀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硬质合金数控刀片作为数控机床执行金属切削加工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精密模具、能源装备、工程机械、通用机械、石油化工等领域的金属材料加工。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旭凯、高颖、王玉琴。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集团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报出。

5.营业期限

2007 年 3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集团管理层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报告的会计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集团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应收账款 大于 1000 万元

重要的应付账款 大于 10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大于 1000 万元

(六)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集团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