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瑞: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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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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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4-029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9.69 元/股(含),价格上限调整起始
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和 2023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
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和《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1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1 日,除权(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2 日,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
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根据公司《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的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9.69 元/股(含),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
期为 2024 年 7 月 2 日。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9,070,323×0.31)÷100,000,000≈0.3071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0.00-0.3071)÷(1+0)≈79.69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627,431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3%。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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