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世丁)
作为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对其中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与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世丁,男,1963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6 月
毕业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博士学历,研究员。1988
年 9 月至 2023 年 2 月,就职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历任研习员、助理研究
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职务;2023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辽宁材料实验室,担任资产与安全事务部部长;现担任长光华芯独立董事职务。
(三)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吴世丁 10 10 0 0 否 4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3 年度,我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的有关要求,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 业意见和咨询。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0 0
审计委员会 7 --
提名委员会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 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 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进行及时沟通,对我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
行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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