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8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或“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曹如鹏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49)。
4、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1)。
5、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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