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SH 688010,收盘价:17.85元)4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