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之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8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4,2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00,930,754.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3,269,245.2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331300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本次
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机器视觉与智能制造装备建设项目 47,500.00 47,500.00
2 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27,500.00 27,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1、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64,828,508.10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1,520,377.37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6,348,885.4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2、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3、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329.22万元(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部分)投资建设“年产1000台/套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检测系统及产线新建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4、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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