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13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7 - 2024/6/28 2024/6/28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3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本次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245,760,841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2股后的股本数为245,760,809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2,347,052.32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7%。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因此,本次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化,流动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45,760,809×0.213)÷245,760,841≈0.213 元/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13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7 - 2024/6/28 2024/6/2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1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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