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上海港湾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上海港湾资讯
2024-04-25 19: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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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 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二) 合作银行

公司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三) 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四) 实施额度

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总额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公司与子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使用票据结算承兑金额不匹配以及持有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情形。同时,公司及子公司的大额存单、理财等资产除了获取固定的收益外,无法再次利用盘活。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开展资产池,实现以下几个目的:

1. 通过存单、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 经过票据、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入池,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3. 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业务扩展,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4. 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 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 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由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易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可能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 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以入池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对外支付,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从而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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