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8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对子公司土地及附属资产有偿回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电力”或“子公司”)将位于龙游县模环乡北斗大道 12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交由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开发”)有偿收购。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收购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69,283,481.00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上述出售事项最终收益确认时点为款到恒鑫电力,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恒鑫电力出售的资产为恒鑫电力原厂所在地,锅炉和汽轮机组已拆除,目前仅有 4 号车间出租给关联方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使用。恒鑫电力新项目位于龙游县工业园区启明路,已正常投产,该项出售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新北开发拟对恒鑫电力位于龙游县模环乡北斗大道12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进行收购。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
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恒鑫电力位于龙游县模环乡北斗大道 12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交由新北开发有偿收购,经协商确定收购费用总额为 69,283,481.00 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规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新北开发签署有关合同及交易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76524789XN
4、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金星大道 2 号 315 办公室
5、法定代表人:华丽
6、注册资本:464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04-08-20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广告设计、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浆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寄卖服务;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水污染治理;停车场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股权结构:龙游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龙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龙游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系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0、关联关系及资信情况: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和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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