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5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青岛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编号:24112002A2)
委托理财期限:33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48,888,679.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1,111,320.75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于 2021 年 10 月 2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8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益 是否构
受托 产品 收益 产品
产品名称 (万 化收益 金额 成关联
机构 类型 类型 期限
元) 率 (万元) 关系
保本
结构 青岛银行结构性存 1.40%
青岛 1,500 浮动
性存 款(合同编号: /2.250% 33 天 - 否
银行 .00 收益
款 24112002A2) /2.35%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审计、监督。公司证券部门
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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