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五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公司会务人员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五、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八、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会议期间,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拍照、录制视频、音频对外发布,造成信息泄露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
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3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http://vote.sseinfo.com/home),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林启军先生
出席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司仪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三)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二、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议议案、
宣读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五:《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六:《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董事 2024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监事 2024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 2024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三、议案审议
(一)针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的回答;
(二)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三)计票、监票
四、 宣布会议结果
(一)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三)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五)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023年,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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