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7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124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兴富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扬贸易”)系浙江
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余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富扬贸易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
江嘉善)支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浙江嘉善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 万
元的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已实际为富扬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59,500 万元(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6.80%,且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
截至 2024 年10 月 15 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3,173.77 万元,
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0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0,473.77 万元,累计提供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7.56%,且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
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富扬贸易向嘉兴银行浙江嘉善支行申请了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授信额度的履行,公司与嘉兴银行浙江嘉善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富扬贸易向嘉兴银行浙江嘉善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针对上述担保,持有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8.30%股份的股东迟富轶先生与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反担保保证合同》,按照其在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在原批准的 2024 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嘉兴市福莱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福莱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4 年度公司新增担保预计额度未发生变化。公司于 2024 年 7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在原批准的 2024 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富扬贸易,2024 年度公司新增担保预计额度未发生变化。综上,公司为富扬贸易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同时,在审批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本次为富扬贸易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 5,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已实际为富扬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因此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提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嘉兴富扬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DKJXM100
(2)成立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3)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锦绣大道 1 号 203 室-247
(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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