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福莱新材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0.43 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612,9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268,702.32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530,631,297.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02 号)验证。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前次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资 额度 金额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 61,363.36 27,063.13 26,018.94
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新 41,000.00 20,000.00 9,559.73
型材料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6,000.00 6,000.00
总计 110,363.36 53,063.13 41,578.67
注: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变更投入到“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新型材料项目”。
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 41,578.67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实
际余额为 13,913.08 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于银行账户 11,913.08 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 2,000 万。
三、本次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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