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090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公司子公司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利新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在富利新材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3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浙江
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24.0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32 人,并于
2023 年 9 月 16 日披露了《福莱新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
公告》。
6、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授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批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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