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488:福莱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莱新材资讯
2022-01-14 16: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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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15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以书面、
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推举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富利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本金3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敞口授信,期限五年(具体时间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时间为准)。后续由烟台富利以其自有土地、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持有烟台富利30%股份的股东迟富轶先生按照其在烟台富利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敞口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烟台富利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加快烟台富利的经营发展,提升公司对外投资收益。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是公司签订担保协议的前提条件,该安排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为烟台富利提供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长夏厚君先生在烟台富利担任董事长职位,公司董事聂胜先生在烟台富利担任董事职位,均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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