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世权(离任)
宏柏新材资讯
2024-04-29 18:4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作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独立、诚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按要求出席公司会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世权(离任),197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项目经理,深圳市俊励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航城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深圳市天彦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应出席股东 实际出席股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东大会次数

周世权 9 9 0 0 3 3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我均能够妥善安排时间、亲自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地发表了审议意见。对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报告期内。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名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周世权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优势,主持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日常工作,在2022年年度报告审议期间,本人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主动、及时地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审计工作等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 ,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发展相关动态,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还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
议,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进行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